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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场监管总局就《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 筑牢自愿性认证公信力根基
信息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:2026-04-24 13:41:22

为规范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(以下简称“国推自愿认证”)管理,提升制度权威性、支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2026年4月22日,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布《国家统一推行自愿性认证制度管理办法(公开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,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,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2日。


国推自愿认证是由市场监管总局(国家认监委)单独或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认证规则、监督管理的自愿性认证体系。数据显示,当前我国已实施33项国推自愿认证制度,截至2025年底累计颁发有效证书约32.6万张,占同期全国认证有效证书总量的7.31%,已在产业升级、质量提升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。但随着行业发展,现有制度在机构准入、职责分工、政策采信等方面逐渐显现短板,公信力与国际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,《办法》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。


本次征求意见的《办法》共二十一条,覆盖国推自愿认证全生命周期管理:在顶层设计上,明确“统一管理、共同实施、动态调整”原则,建立立项审批、试点验证、效果评估的闭环机制——对新技术、高风险领域的认证制度设置最长2年试点期,评估不通过将直接终止;在从业规范上,首次明确认证机构准入“硬门槛”:需具备对应领域2年以上从业经历、持有20张以上相关认证证书、近2年无不良记录,且须配备独立可调用的检测检查资源,认证人员须完成专项资质注册方可执业;在监管层面,严禁机构设置与国推制度名称、标志混淆的同类规则,同步建立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,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置。


“此前国推认证领域长期缺乏系统性管理文件,《办法》的出台相当于给行业立了‘规矩’。”一位认证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表示,明确采信支持政策、动态淘汰低效制度等条款,既有利于优质认证机构扩容,也能切实提升国推认证的公信力与市场认可度。


公众可通过三种渠道反馈意见: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网“互动-征集调查”栏目提交;发送邮件至gyprzc@samr.gov.cn(邮件主题注明反馈字样);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认证监管司(邮编100088,信封注明反馈字样)。《办法》正式施行时间将另行公布。


(信息来源: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)